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汇总以后买房再也不会糊里糊涂了!
导读: 在购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纠纷后又该怎样有效的?以下这些房地产基础知识,可供大家参考。“订金”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做法。《中华人民国法》: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
在购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纠纷后又该怎样有效的?以下这些房地产基础知识,可供大家参考。
“订金”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做法。《中华人民国法》: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马伊琾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了请求返还订金的;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和。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和。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和。
(3)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的、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和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关系。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前,购房人,不想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生效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最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以上情形,前三种是人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是人根本性违约,而且这些事实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证明的。
此外,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置业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比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消,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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