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公司粗心弄丢客户婚礼资料
导读: 今报柳州讯(记者杨建林通讯员朱立志)结婚大喜之日,请婚庆公司拍摄的视频却不幸丢失,1小时的内容缩水到只有15分钟。市民黄先生此事后,一怒之下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月28日,在柳州市鱼峰区法院调解中心的调…
今报柳州讯(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朱立志)结婚大喜之日,请婚庆公司拍摄的视频却不幸丢失,1小时的内容缩水到只有15分钟。市民黄先生此事后,一怒之下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月28日,在柳州市鱼峰区法院调解中心的调解下,黄先生和柳州市某婚庆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妥善解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婚庆公司向黄先生退还服务费1500元,同时赔偿损失6500元。
纠纷是这样引起的:今年9月,黄先生与这家婚庆公司达成协议,结婚当日,由该公司布置婚庆现场及全程双机位摄像,而该公司最迟在45日内交付摄像光盘及视频资料。约定的期限到后,黄先生多次找婚庆公司索要,对方工作人员遮掩,不予正面答复。黄先生多番交涉才知道,该公司已经弄丢他的大部分婚庆视频。于是,黄先生向法院起诉。
在法庭上,黄说,原本约定的长达1个小时的视频,最后只有可怜的15分钟,而且丢失的是在酒店婚宴现场的最精华部分,仅存内容全是接亲送亲部分。为此,黄先生要求婚庆公司退还服务费1500元,并赔偿损失1万元。
婚庆公司则认为,视频资料还保留了一部分,并非完全违约,更何况违约责任不存在赔偿损失的问题。因此,该公司只愿退所收取的服务费1500元。当事双方意见分歧严重。
见此情形,合议庭分头做双方工作。先向公司代表解释法律,说明丢失客户的视频资料不仅是违约行为,还是侵权行为,两种性质相加就是一种加害给付的行为,不仅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也要承担侵权责任。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相关,侵害当事人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公司不仅要退还服务费,也要赔偿一定损失费。
则劝告黄先生,婚庆公司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即使赔偿再多的钱,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损失费只有补偿性质而无惩罚意义,凡事还应该以和为贵。在的耐心疏导下,黄先生的情绪逐渐平静,最终同意与婚庆公司达成调解协议。2
山柳村的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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