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相册里的黑白照片以最简单的色彩呈现给了我一个缤纷的记忆
导读: 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个上锁的小书柜,一如父亲当年会从里面拿出各种被我视为新奇的稀罕物,我从里面同样拿出被儿子视为古董的小物件——一本老相册。这些黑白时代,留存下来的珍贵记忆,让儿子狂笑不止:“那时你咋…
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个上锁的小书柜,一如父亲当年会从里面拿出各种被我视为新奇的稀罕物,我从里面同样拿出被儿子视为古董的小物件——一本老相册。
这些黑白时代,留存下来的珍贵记忆,让儿子狂笑不止:“那时你咋是这个样子?一点都不像你。”
中年得女,不再年轻的母亲,用她奶奶级别的审美,给我剪了一个狗啃式的短发,然后在头顶扎一个冲天小辫。
按照母亲的说法,赶马车的大叔要去县城,我闹着要去看姐姐。对这话我表示怀疑,大我二十几岁的姐姐,因为不在一起生活,当时对她不是很依恋,一定是母亲带我有些厌倦了的托词。或许,我看姐姐是假,她想心闲几天才是真。
就这样,我那个无比心大的母亲,也不知道有人贩子、怪蜀黍之类的恐怖,把三岁的我托付给父亲单位上一个赶马车的大叔,从一个叫彭阳的地方,一翻山越岭三、四个小时到了县城。马车大叔熟悉姐姐家,七十年代,交通信息不是很发达,他像邮差一样承担着许多父母与子女的信息往来。
在姐姐家的大门口,大叔打了一个响鞭。姐姐家在县城繁华地段,这个曾经的深宅大院,经过解放后的几次退舍,变成了一座又窄又长的L型院子。幽深的院子,阳光不能直射,狭长的距离阻隔了声音的传递,但是,熟悉的马鞭声那是来自故乡的声音,姐姐听得响亮。她来不及搓干净和面的双手,从厨房跑了出来。她抱下马车上的我,连同我一起下车的还有母亲带来的一袋子洋芋、半袋子荞面、两只大倭瓜。母亲,作为娘家人,哪怕是三岁的妹妹也不能空着手去浪亲戚。
那时的我笑靥如花,不哭不闹,领我上哪都配合的很好,姐姐就把这个相差二十几岁的妹妹当成自己的小孩稀罕。她领着我到处溜达,谁见了都问:“你女儿吗?真可爱。”她笑着含糊应答,从那时开始,姐姐被误认为我母亲的事一直持续到现在。
馆里的陈设已记不清,但是我穿的小碎花衬衫记忆犹新,因为那件衬衫严重影响了照片的美观。花衬衫的胸前已看不出原来的模样,曾经打翻过的半碗洋芋面、喝水时嘴角和嗓子一样速度哗哗流过的茶水、没有长好的牙齿,啃漏的西红柿、杏子,带着嫩壳嚼碎又吐出的发紫向日葵,这些五颜六色的生活痕迹,在我的碎花衬衫前胸留下斑驳印记,它们日积月累,在时光的打磨下有些发硬发亮。
姐姐望了望我那娇美容颜,又看了看这不堪着装,她灵机一动,拉过和她一起来的小侄女,脱下她的毛衣给我换上。那是一件用棉线手套拆线、染色后织成的黑白套花毛衣。穿上别人的衣服,站在镜头前的我一脸疑惑。大人紧张时会把双手放到膝盖上,太过紧张的我,除了睁大一双乌黑眼睛,毫无表情的面容,定格了那个紧张瞬间。
我以为我会有个女儿,结局却是给你扎个小辫满足一下愿望。一切止于拍照,我的男孩永远都是男孩的模样。
“这些和同学的户外合影,照片裁剪不精致,没有花纹边。”儿子边翻边挑剔,“看起来你们经常翘课去拍照。”
父亲是个及其热爱生活的人。在我幼年父亲酷爱,曾亲手制作过三杆土枪,闲暇之余背上土枪行走在野鸡、野兔出没的地方。后来,统一管理,家里的土枪全部上缴国家。父亲又开始迷恋起。我上初中的时候,他省吃俭用买了一台当时很流行的“海鸥牌”双反相机。下班回来,父亲总要先摆弄一翻他的心爱之物:小心翼翼打开相机深棕色牛皮外壳,把牛子挂在脖子上,他以腰平方式手持相机,左右移动向下观看毛玻璃取景。
我成了父亲的首选模特,坐在板凳上照、站在院子里的苹果树下拍。学校在我家斜对面,知道父亲会,突然和我关系亲密起来的同学越来越多。因为交卷太贵,父亲就在大门口的树林里给我们拍合影。
这些黑白照片,没有光影,也没有九宫格构图,人物大多中规中矩占据中间。一张张青春、稚嫩的笑脸,比起现在美颜相机下的牛眼、锥子脸,个个率真的露着杏核眼、眯缝眼和胖乎乎的大圆脸。
那是一位戴着金丝边眼镜一口吴侬软语的清瘦老人,父亲称呼他为查师。曾是馆师傅的查师,退休后,老婆孩子回了上海,他却舍不得这个待了半辈子的地方,一个人留了下来。
查师常来我家做客,父亲介绍给我们时强调:“查师可是位科学家。”那是因为查师喜欢钻研发明创造,他从洗相液里提炼出了贵金属Ag(银),还发明了一种双丝灯泡,并且申请了国家专利。一直期待能从市场上买到他发明的双丝灯泡,脑补着闪坏一根灯丝另一根灯丝自动发亮的奇妙画面。但是,很快高效节能的荧光灯管——替代了灯泡的使用,查师的发明还没有来得及投入市场就半夭折。
事业受阻,郁郁寡欢的查师需要一个倾诉对象,善解人意的父亲成了他的首选。作为回报他了父亲使用相机以及在暗室冲洗照片,勤学好问的父亲着手就把家里的一间小屋成了暗房。
跟着父亲走进暗房,一盏暗红小灯聚拢着一点点,窗户和门被父亲用厚厚的绵帘严严实实地遮挡起来。父亲先在全黑的暗室冲卷,我站在漆黑一片的屋子里,凭着开灯前的视觉以及父亲地解说,判断他的每一个步骤:在一只方形平底盘子里倒上显影液,用手提着胶卷两端来回在药液中浸泡、过水。显影完毕,倒出显影液,再注影液,定影时间不太严格,定影完毕父亲打开小红灯,反复换水浸泡、漂洗后,用一只小夹子将胶卷在干净、通风、无尘的地方挂起晾干。
隔天我们又去暗室冲印照片。相纸曝节,父亲在特制的机子底下,他会让我跟着一起。要匀速,不能忽快忽慢,不然相同数字出来的照片就会过曝或欠曝。
趴在桌前,看着相纸在显影液里慢慢呈现出影像,那些被父亲和我过曝或欠曝的照片,有的黑成了“浓眉大眼”,有的轻描淡写到头发皮肤变成一个颜色。父亲选取比较满意的照片定影后用夹子晾在铁丝线上,细长的铁丝挂满一张张成片。跟在父亲后面很有成就的从一张又一张照片面前走过,满心的幸福与满足。
作为父亲的遗物,在我和大哥心里意义迥然不同,就像儿子关心的是相机的价值,大哥只是在谨守父亲的畴昔,他永远都不知道和父亲一起拍照片、洗照片的幸福。
“柯达胶卷,这个我知道,它是你们那个时代的Number one。”从相册掉出的一张柯达底片,打断了我的思绪,儿子对着窗户仔细看起来。
为数不多的几家私人馆,有一个姓杨,人称杨柯达的馆生意最是红火。高中时候,同学之间为了友谊,常跑去杨柯达的拍纪念照,然后在照片的一角写上:“友谊”或“××年运动会”之类的笨拙文字。
邱同学是我的好友,我们的关系就是那种,每天天还没亮,就在大门口喊你一起去学校的亲密伙伴。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从繁重学业中解放出来的我们,在运动场上尽情,我们的友谊也在欢呼声、呐喊声、加油声、声声不息中不断攀升。一如爱情需要仪式感,相爱的人会去见双方的家长,抑或订婚甚至结婚什么的;友情也需要仪式感,当两个女生好的不知道如何表达时,我们就去了馆。
那时的我们,穿着现在还在流行的侧缝加竖条的运动服,扎着马尾的我头上系着用粉色毛线编织的发带,邱同学系的则是同质量的浅紫色。黑白照片让粉色与紫色——变成了白变成了黑,也让零星的青春痘若隐若现。照片上的邱同学淡雅文静,而我则表现的活泼开朗,两个人亲热的手拉着手,肩靠着肩拍了一张合影,照片一角不出意外的打上了“××年运动会”的字样。
按说这是一次愉快的留影,却因老板收了大尺寸钱给了我们小一码照片,发生了摩擦。那时,馆是独门生意,不怕没有顾客上门,和邱同学去理论,以最终解释权归老板所有,驳回了我们地。
初生牛犊不怕虎,心里哪能容下这种不平。一整天,我们在教室窃窃私语,最终决定给当地写一封投诉信。
信发出去很久,都没有回音,就在我们快要忘了这件事的时候,突然寄给我们一封道歉信,大致内容就是,请再去杨柯达的馆,老板免费给我们拍一张合影。
合影我们没有再去重拍,能讨一个说法这就足够了,年轻的心不纠结过往,况且的这封致歉信,也让我们兴奋了许久,毕竟这是两个年轻学生第一次与的公平对话,它让我们有了长大成年的感觉。
多年后,柯达破产,杨柯达的馆也倒闭。从地方看到这则新闻,已经成年的我对着大笑起来。
时光流逝,岁月如斯。曾以为,黑与白最是空洞,一无所有的色彩,但最后,它却以最简单的色彩,呈现给了我一个缤纷的记忆。维塔斯发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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