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网民反映某小区私搭乱建 官方:已限期拆除
导读: 尹力同志简历给四川省省长留言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近日,四川省一名网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有住户在小区里私搭乱建,严重侵害其他住户权益,盼望有关部门整治。“去年修建时已有居民反映,有关部门已经勒令其停建…
尹力同志简历给四川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近日,四川省一名网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有住户在小区里私搭乱建,严重侵害其他住户权益,盼望有关部门整治。“去年修建时已有居民反映,有关部门已经勒令其停建,但现在又再次修建,已经基本完工。要是其他居民也在空地上乱搭乱建,这城市还有何秩序?”该网民质疑道。
对此,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回复称,2016年11月8日,荣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据调查,2015年11月,违建行为人擅自在该院坝修建违法建设,在修建过程中,荣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并予以拆除。今年,违建行为人陆续将所拆违法建设予以恢复,现基本恢复完毕,面积70平方米,执法人员现场再次向违建行为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违建行为人自行拆除所建违法建设70平方米,如果违建行为人不自行整改拆除,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依法处置。(实习生李一诺)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有人在自贡市荣县旭阳镇光明路7号大院里占用公共地,乱修、乱建房屋,估计有7-8间,严重侵害其他住户权益,违反国家政策,难道没人管吗?记得去年修建时已有人反映,有关部门已经勒令其停建,但现在又再次修建,已经基本完工。我想问这样可以吗?要是其他居民也在空地上乱搭乱建,这城市还有何秩序?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旭阳镇光明路7号(原附城供销社大院内)违章修建彩钢棚房一事的问题,自贡市荣县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高度重视,安排荣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16年11月8日,荣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该处违建位于旭阳镇光明路7号(原附城供销社大院内)。2015年11月,违建行为人擅自在该院坝修建违法建设。在修建过程中,荣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并予以拆除。今年,违建行为人陆续将所拆违法建设予以恢复,现基本恢复完毕,面积70平方米(期间,荣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未接到任何举报)。执法人员现场再次向违建行为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违建行为人自行拆除所建违法建设70平方米;如果违建行为人不自行整改拆除,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依法处置。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这里是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石笋乡,我想问一下我们这里安装天然气为什么这么贵?首先安装费是5600元,但是正规票面上只开4800元,还有800说是小工费,最重要的是必须在它那里买天然炉子,不然不给开通气,天然气炉子比市面上贵一半以上。请领导给予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反映天然气收费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中江县石笋乡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调查,4800元为天然气的安装入户费用;800元为安装过程中因挖沟、回填、铺设混凝土等产生的费用,均开具了发票。顺风燃气公司未强制农户购买其公司灶具,农户可以自愿在其他地方购买,但必须提供灶具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厂家的灶具出厂检验报告(灶具必须带有熄火保护功能),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必须是不锈钢波纹管,备齐资料,经公司工作人员入户检验合格后,发放通气点火受理单,之后连同本人身份证、上户缴费凭证等资料在公司办理业务后,即可通气。石笋乡将进一步协调燃气公司在全乡范围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如有疑问您可以到顺风燃气受理点(石笋乡人民政府斜对面)进行详细咨询。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中江县仓山中学校门口外有许多小商贩,学生每天早餐和晚餐就在那里买东西吃,做为家长我们十分不放心,同时也严重影响交通,政府部门也不过问,电话打给12345,只管了一天。请您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学生的生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反映校外小贩经营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收悉留言后,仓山镇立即组织镇综治办、药监所、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办对仓山中学门口的小商贩进行了整治,禁止小商贩在学校门口摆摊设点,后期,仓山镇将加强巡逻,禁止小商贩摆摊设点,保证学校周边环境整洁卫生。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你好!我是犍为县镇江村的村民,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干得热火朝天,征地拆迁工作也在进行,现牵涉到征收犍为县塘坝乡镇江村的土地,但是现在当地政府都没有拿出一份具有合法效应的镇江村规划图以及由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征地批文。请问,当地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另外,当地政府在进行拆迁安置工作的时候,也不能出具一份具有合法的或者盖章的拆迁安置方案,都是口头宣传或者是他们自己制作的、无公章的宣传手册,而且宣传的政策让广大村民的生活水平严重下降,而且还存在无安置房居住的可能。请问,他们这样是否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望书记亲自了解民众的心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建设的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553号),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方式按《四川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执行。《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塘坝乡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和《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犍府办函〔2016〕22号)下发后,塘坝乡人民政府将文件复印件在镇江村村务栏上进行了公开,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指挥部、塘坝乡人民政府组成了相应的工作组,多次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宣讲政策、解读政策;同时工作组进村入户反复向村民宣传解释政策,解答村民疑问。若您仍有疑问,可到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工程指挥部或塘坝乡人民政府航电办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现居住于乐山市市中区兴发社区兴发门巷九号。全家人辛苦打拼许多年终于购买了现在这套房子,乔迁新居时才发现这个小区的生活用水苦不堪言,水龙头里放出的水没任何压力,从来听不到哗哗哗的流水声,辛苦一天回到家里想洗个热水澡还得排队,别人在用水时你连热水器都拉不动,最伤心的是上厕所得事先放好水,要不然连排泄物都冲不走,这样的生活让小区的居民苦不堪言,何谈幸福感。为解决用水难问题,小区居民多次联系乐山市自来水公司,求助过乐山电视台,还上访过乐山市信访办,答复是管网老化,牵扯面太广,研究研究再说,这一研究就没了下文。书记,大家期盼您百忙中过问此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1月7日上午,我局会同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你们小区用水情况,组织对周边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排查。经现场查勘,该小区用户为兴发街DN100管道进水,高峰时段有水压不足现象。市自来水公司调整了供水调度方案,同时积极做好用户的服务沟通。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用水需求不断攀升。为更好的保障城市供水管网平稳运行,市自来水公司制定了专项管网改造规划,最近5年投入3500余万元,逐年对中心城区老旧管网进行改造,已取得一定成效。由于历史原因,中心城区局部区域供水主管网老化严重、口径偏小,由此出现了高峰集中用水时水压不足的现象。但因涉及地下管线密集而道路狭窄,道路开挖管控严格,暂未实施。市自来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协调汇报,根据政府道路改造规划同步实施。同时通过不断优化生产调度方案,在确保全城区安全供水的情况下,提升主管网供水压力和调节能力,加快建设乐山中心城区第四、五水厂,提高生产能力,满足城市发展和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于2014年在市政府附近高盛金融中心购买了一摊位,该机构在媒体、网络等各个地方都承诺可以无条件退房,并大肆宣扬已经和喜来登酒店等签约,还有什么米其林餐厅,我们认为肯定不会有假,但是现在却成为了一个骗局,许诺的租金没有了,签的约也没有了,现在来了一个什么展望酒店,开发商也不见了踪影。几十万的现金,是我父母的拆迁补偿,全部化为泡沫。把所有希望寄托于政府,寄托于国家能惩治这种欺瞒百姓、圈钱的行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高盛金融中心圈钱骗局的相关问题,经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已接到部分群众反映蜀锦路88号高盛金融中心楼盘开发商卷款跑路,涉嫌合同诈骗的问题。经侦大队目前正在接受群众的报案资料,并对已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受理初查。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省委书记,您好!我的老家是绵阳市三台县高堰乡九村二社,道路至今还是一条坑坑洼洼的泥土路,特别是上半年雨水季节,出行更难。大家都知道现在农村都是留守老人、儿童,给他们的生活真的带来诸多不便,不仅影响老百姓的抢收抢种,而且对老百姓销售农副产品的影响也很大。遇到农副产品价钱稍好点的时候,因为遇到下雨天或下雨过后道路太烂,各种交通工具进不来也出不去,导致错过了销售时机,由于道路不通和其它因素也导致了很多田地荒着没种,所以说这条路对老百姓来说太重要了。希望政府部门尽可能的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听听老百姓的心声,让老百姓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谢谢留言版工作人员的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收到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映“高堰乡常乐村二社社道路通行困难”的问题,我乡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社道路修建困难的主要原因是道路里程长,所需建设资金较大,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村社道路建设责任主体是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谁受益谁负担”和“一事一议”的原则,社道路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和受益群众筹资筹劳两部分构成。经乡人民政府初步概算,该社道路长2.1公里,按宽2.5米,厚18公分建设,需要资金45万元左右,该社农户有53户、198人,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国家补助27.5万元,群众还需筹资筹劳27.5万元,人均1389元,群众筹资筹劳负担重,目前正处立项、征求意见中。下一步,乡党委政府将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政策支持,组织村社召开村民小组和户主会议,进一步宣传好国家政策,统一群众思想,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实施道路建设;针对群众筹资筹劳负担重的情况,建议村社可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也可以动员在外成功人士和村民捐资修建,还可以引导群众分年度逐步按“一事一议”政策实施。如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10月21日,导游带我们到阿坝州茂县凤仪镇绣轩丝绸店,当时导购说绣轩丝绸生产的丝绸和蚕丝被如何如何好,都是给国外代工的,给我们展示的产品也确实不错,当时我买了两套丝绸四件套和两个蚕丝被,一共花了2300多元,等到家之后才发现,丝绸四件套是假的,蚕丝被也是假的,质量差、无吊牌,属三无产品,和现场展示的完全不一样,强烈要求商家退款、退货,恳请领导给予处理,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已退货退款。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反映。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一批即将退休的老教师,最近我们认真学习了《阿坝州中小学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和高级推荐条件》,我们没有资格参与评审。我们从教了三十年左右,也曾是我县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也曾取得过傲人的教学成绩。工作岗位见证了我们几十年如一日的奋斗,到如今我们年过半百却没有资格和别的教师一样晋升。在职称晋升问题上,鼓励优秀人才应该是给予他们更多的机会,而不是把鼓励优秀人才的措施变成限制普通教师晋级的枷锁。职称的晋升关系到所有教师的待遇,应切实解决教师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真正发挥其激励作用。迫切希望教师在达到规定任职年限,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也能顺利晋升或享受待遇,这也是所有在职教师的心声。为此,敬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尽快给予考虑解决,给我们教师一个公平、公正的职称待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金川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向辛勤耕耘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广大教师表示敬意!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金川县教育局办理,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您反映没有资格参与评审的问题。教师职称评审受所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每年评审职称的指标使用,必须在结构比例限额内。今年(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针对在编在岗教师。您于2005年12月已退休,已退休教师没有资格参评教师职称的评审。与您有同样情况的在职老教师只要任初级或中级职称满5年的,都可以参评中级或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而评审的条件是按照州人社局、教育局印发了《阿坝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6】39号)规定执行的。二、关于您反映的希望教师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能顺利晋升或享受待遇的问题此项政策已于2014年暂停,如有新的政策出台,金川县将立即执行并告知您们。再次感谢您对金川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需了解更多相关问题请直接向金川县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
【网民留言】
学生实在太多,从市区通往大学城就几条公交线,晚上收车时间太早,学生返校实在不安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调查,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规划轨道交通22号线经过团结镇并设有车站,但22号线不属于国家已批复的近期建设项目,建设时机还不确定。您可向相关部门建议根据团结镇实际需求,调整公交线路、班次及收发车时间,与已建成或近期将开通的地铁项目衔接,以解决团结镇居民交通出行问题。最后,感谢您对成都轨道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网民留言】
为什么温江的入城公交要缩线到万家湾?明明原来一车可达,既省时又省钱,现在却要半途换车,花第二份车钱。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温江交通的关心和未来交通发展的良好建议。您关于温江入城公交没必要缩线到万家湾的留言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规范二圈层进出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二圈层进入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就近接驳二环路外公交场站”要求,2016年12月1日前,我区公交319路调整至建成投运的万家湾公交站,公交309路维持在原金沙公交站,线路调整将有利于建立与中心城区以地铁和快速公交衔接的客流走廊,提升公交运营效率。由于您未留有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您沟通相关情况,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致电区交通运输局详细了解,联系电话82761088。
【网民留言】
我在崇州购了一套房子,起初缴纳税款3%,过了两年又通知我可以退税1%,准备好所有的材料去办理了相关事宜,结果给予答复是分三年三次退完,前两年各30%,最后一年40%,第一年是退了30%,第二年就一直没有音讯,一直拖了三年都没有给予后面的退税,找相关部门一直敷衍了事,请书记给予答复和帮助!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你留言反映崇州购首套房退税问题,经崇州市住房和建设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按照2014年8月25日购房财政补贴通告精神,于2008年7月14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的购房业主,均可享受购房退税政策。我市购房退税具体方式为3:3:4(即第一次发放财政补贴总额的30%、第二次发放财政补贴总额的30%、第三次发放财政补贴总额的40%)。购房退税政策公告以后,因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员比较分散,无法集中一次性申报,故我市住建局采取申报一批,审核一批的方式,分批次向市财政局申请拨款发放。我市住建局已于2014年完成申请发放第一批次第一个30%购房退税款、2015年完成申请发放第二批次第一个30%购房退税款、2016年完成申请发放第三批次第一个30%购房退税款。目前已将第一、二、三批购房退税资料报市财政局和各发放银行,预计2016年11月28日前将第二个30%购房退税款全部发放;同时启动三个批次剩余40%的退款申报工作,预计2016年12月28日前将剩余40%购房退税款全部发放。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五月份刚买的新房,装修完毕还未入住,但楼下邻居家里漏水,物业说是我家的责任需要我们自己处理,然后我们积极配合找人打开地板砖,可是水管在混泥土里,我要求物业出面解决,几经周折物业出面解决,施工方打开混泥土等,结果不是我家漏水,然后明明事实摆在眼前原因就在隔壁,物业依然不想承认是他们判断有误,然后物业一直拖时间不处理。怎么处理这个问题?难道就自认倒霉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金河谷五期物业不作为的留言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11月9日,区房管局会同小区物业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前期44栋3001号业主反映房屋漏水后,物业公司即开展勘察并初步判断疑似楼下3101号房屋漏水。在征得3101号业主同意后,将其装修完成的厨房地砖、橱柜打开进行检查,未发现漏水现象并确认是因隔壁3102号业主空调软管排水问题造成漏水。物业公司已再次联系3102号业主协调处理房屋漏水及3101号房屋地板回复问题。下一步,区房管局将督促物业公司积极搭建业主沟通平台,共同协商解决邻里纠纷。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2016年年初以来,成都市青白江区石家碾西路132号阳光花园南苑1栋3单元楼下下水道长期堵塞,导致污水和各种污物长期漫延至地面,发出恶臭,工作人员疏通作业时,将掏出的各种粪便留在地面并未拉走,下水道井盖也未盖严,3单元楼下老鼠长期横行,恶虫满飞。今年以来我们多次找到物管方反映这一情况,物管告知会整改,但近一年来并未看到他们整改。恳请书记帮我们维护利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相关问题回复如下:经现场核查,该处管网的商铺业主已经对下水道进行疏通清淤,但未进行卫生保洁,附近卫生环境较差。我区房管局当即责令小区物业公司限期两天内整改环境,并消除井盖周边安全隐患。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提供服务,加强小区环境维护,提高业主生活质量,同时增强和业主之间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消除误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我们是斑竹园杨柳村七组的农民,此地因为地铁五号线的入驻,村民的生活受到很大程度的干扰。这么多年来,我们小组的路和沟渠从没有修建过,长满野草,没法灌溉田地,加上2014年说要搬迁,更多的田地都荒废了。我们村民都很支持城镇建设,也支持地铁工程的实施,只是在赔偿问题、征用地和红线问题上不明确。我们村里的地理情况特殊,紧靠河边,但凡夏季涨水就要发生洪涝灾害。如今地铁五号线横穿我们组,占据主要排泄位置,我们组的房子经过512地震加上地铁五号线入驻,开裂了很多吓人的裂口。地铁五号线入驻以来,河对岸的施工可以说是不分白昼黑夜,我们的安宁生活再也没有了。希望书记帮帮我们。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调查,该处为地铁5号线高架段跨毗河桥工程,该工程在毗河南侧的工地在施工前已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目前在进行桩基施工;由于杨柳村七组征地拆迁红线等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故毗河北侧工地一直未施工。为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我公司已要求施工单位在5号线毗河段沿线设立了夜间施工公告牌,全线站点增设扬尘噪声监测系统,由公司直管采集数据传输分析;作业区域进行围挡封闭,钻机作业时将转速、声音控制在最低值,尽量减少施工影响;对村民出行道路进行修复;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严查毗河段夜间不文明施工现象。最后,感谢您对地铁建设的理解,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成都地铁发展。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为了充分发挥四川的旅游资源,积极响应四川省对旅游开发的战略要求,有一个专业性的问题需要给书记反映,请求政府支持!阿坝州黄龙风景名胜区现有的总体规划编制年限是2020年到期,规划周期是20年,这20年中整个四川省和阿坝州无论是市场环境还有当初的规划条件,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原有的规划可能已经不适宜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但是根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5)第二十四条,风景名胜区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至少每5年组织专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及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年,风景名胜区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规划进行评估,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在新规划批准前,原规划继续有效。现有的1995年编制,2000年完成的黄龙风景名胜区的老规划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制约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因此,有如下疑问:1.是否可以在总体规划2020年到期的基础上,尽早开始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修编,能不能在提前2年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前?2.如果能进一步提前总体规划的修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什么流程,具体的审批和备案手续是什么?3.如果总体规划暂时不能调整,风景区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备案手续是什么,如果原有总规有不合理的地方,出现了冲突该如何处理?因为国家级风景区规划的调整是极其漫长的,确实为了响应政策,请书记和政府支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黄龙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理,现答复如下:《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黄龙风景名胜区瑟尔嵯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06年4月1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城〔2006〕92号)批准,时限15年(2006-2020年)。如果《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黄龙风景名胜区瑟尔嵯修建性详细规划》需要进一步提前总体规划的修编或对风景区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编的材料、流程、审批和备案手续,将依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5)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黄龙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黄龙风景名胜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黄龙管理局已于2016年开始启动,现正在申请2017年省级城乡规划专项资金。感谢您对黄龙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需详细咨询,请直接与黄龙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联系,咨询电话:。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是大竹县牌坊乡石马村农民,我们要反映我村田土田改和流转问题,问题如下:一、县农业局2014年田改质量不达标无法耕种水稻,卵石太多,原因是没按标准实施田改方案造成,在这样的情况下,无法分田到户,村委会直接在“少数人”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的良田流转给一个观赏企业,这个企业来后,更改土地性质,在上面建了很多临时建筑物,修建大门,硬化水泥路面,很多老百姓认为这些建筑物的土地以后很难得到复耕。二、土地从2014年年底流转后,村领导说每年元旦之前付清来年流转款,然而2016年的流转款至今还没给我农户,不要说流转款,就是在那里上班打工的农民工工资,至今还没拖欠着呢。三、我们致信县领导询问土地流转款事宜,县委书记信箱答复是9月底付清,可是这已经是10月底,难道就没有保证金吗?如果有保证金是由那个部门保管?如果没有保证金,这个合同是怎样的内容?如今我们农户只要求付清2016年流转款,由农业局负责把土地按标准田改后分田到户,我们要把田灌溉水或者近期种植油菜,过了节气油菜就无法种植,这样我们农民损失更为严重,2017我们要春耕,毕竟土地是我们生活来源,我们也只能收回属于我们自己的土地,不再流转了。
答复意见:
大竹县牌坊乡石马村农民:您好!您与2016年10月24日在人民网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田改和土地流转问题。经调查:(一)2014年,牌坊乡石马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余亩,涉及2014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水稻)项目和2014年粮经复合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其建设业主均为石马村村民委员会,县财政局、农林局承担了项目申报工作,农林局负责技术指导;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部分位于华蓥山脚冲沟,因山洪或冲刷堆积容易在田块中滞留卵(块)石;项目竣工后,曾有村民反映部分田块中存在卵(块)石,不便于耕种,经与施工单位协商,已清除了大部分卵(块)石,基本满足了稻田耕作的需要;据了解: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除部分土地已流转外,其余田块在2015年、2016年均全部种植了水稻。(二)2015年1月牌坊乡石马村4、5、8组将土地流转给四季花香老板周昌全,合同是各组组长与周昌全签订的,合同签订前,各组召开了社员大会,统一了思想,确认了流转价格。2016年土地流转费用周昌全只支付了5万元,至今还欠一部分,2016年10月28日石马村支两委再次督促四季花乡老板周昌全近期必须筹集资金兑付余下的土地流转资金。感谢您对县农林局、牌坊乡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五块石轻纺城什么时候响应北改,搬迁至国际商贸城?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五块石轻纺城什么时候响应北改搬迁至国际商贸城问题回复如下:经核查,五块石轻纺城近期暂未有搬迁计划。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想问问内江市的出租车一直不打表,都是司机一口价,爱坐不坐,并且在中途不问客人直接拉拼客,这样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收悉。内江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我市城区部分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绕道等问题客观存在。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城市的窗口和“名片”,也一直是我们努力规范和打击的对象。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交公路发(1999)535号)》,请你提供本次出租汽车相关信息,并请你配合我们取证查处工作,联系电话96515。如查证属实,我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网民留言】
宜宾市南溪区区政府有关领导违规签字,把森林所马家工区2000亩国有林流转给业主,其中大部分都是公益林,而且业主无视森林法,未经审批,打着建设森林康养中心的名义,对原有国有林公益林大肆乱砍乱伐。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宜宾市南溪区违规流转国有公益林的问题,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您反映“宜宾市南溪区区政府有关领导违规签字把森林所马家工区2000亩国有林其中大部分都是公益林流转给业主”一事,不符合事实。该区域实施的是“南溪马家红豆杉基地项目”,属四川公布的首批森林康养试点示范基地,实施单位是区国资公司注资组建的四川亚源红豆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国有林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区属国有公司的介入主要是解决事企分开、森林所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高新科技人员的问题;公益林营林方式以林下种养植为主。二、关于您反映“业主无视森林法,未经审批,打着建设森林康养中心的名义,对原有国有林公益林大肆乱砍乱伐”一事,经查并无此事。所述的公益林采伐是在公益林确权变更前实施的,当时该部分林地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地,是在商品林采伐限额内,经林业部门审批后依法实施的采伐行为。三、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的通知(中发﹝2015﹞6号),《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第二条第(五)款中明确批示: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四川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第二条第(六)款中批示:在不影响国有林场发挥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森林体验及养生、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培育林木良种、花卉苗木、中药材、珍稀树种,开展林木种质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从上述《国有林改革方案》中可以看出,作为承担国有林场改革主体责任的区人民政府,在积极推进落实国有林改革工作。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继续督促区林业局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林区管理和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推动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数量林业向效益林业、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最后,感谢您对南溪区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来人或致电区林业局,联系电话:3322006。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2016年11月6日
【网民留言】
根据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关于省道305线富顺至荣县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09〕56号)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迁移省道305线荣县至富顺段公路沙坪收费站的批复》(川交发〔2013〕60号)以及《关于延长省道305线自贡段试收费期限的批复》(川交发〔2013〕131号),分别设置王井、望佳2个收费站,从2009年11月16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在已经是2016年11月了,这2个收费站依然还在收费,请问是不是属于违法胡乱收费的行为?如果不是,请让自贡市出具四川省批准延期收费的相关文件。如果是,请问何时才终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自贡S305省道违法超期收费何时休省道305自贡荣县望佳收费站的问题”的留言收悉,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对此高度重视,通过认真调查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据调查,您所反映的“自贡S305省道”实为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以下简称此条公路)。为进一步提高此条公路交通条件,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吸引民间资金进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04〕3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BOT方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并报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批准,最终确定由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此条公路的建设及经营管理。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与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特许经营协议,由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总计投资人民币82,272万元,从2005年8月起开工,对此条公路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此条公路全长67.3公里(起于富顺县宋渡大桥,由南向北经12个乡镇止于荣县旭阳镇王家坝),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基宽23米,沥青砼路面宽20米,中间设置2米宽绿化隔离带,至2009年9月实现全线通车,并于2012年完成了竣工验收。二、关于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有关问题:由于受汉龙集团案件影响,省工作组对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处置工作尚未完成,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收费性质还未明确。因此,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省道305线富顺至荣县段公路试收费期限的批复》(川交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试收费期限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一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因此,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并未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并不存在违法超期收费的问题。感谢您的留言,并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领导好,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多家餐馆长期无证经营,已有人向当地部门反映多次,相关部门不管不问,请领导过问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您咨询相关问题回复如下:经调查,目前青白江区大弯东路经营户共计53户,其中27户证照齐全,剩余26户按照《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促创业(营业)辅导与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成工商发【2014】72号)办理了灵活就业辅导证。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内江市隆昌县一个残级人,请问隆昌县的残级人补助取消了是怎么回事啊?四川省的文件都说残级人有两项补助,隆昌县可以不执行省委的政策吗?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隆昌县残疾人联合会非常重视,现答复如下:你本人为隆昌县石燕桥镇嘉谟村人,肢体一级,属五保户。根据川民发[2015]195号文件精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四川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按照文件精神,郑兴付为五保户,属于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故自2016年1月起,取消其重度护理补贴。
【网民留言】
我是四川省通江县麻石区三合乡胜利村8社农民,我家庭实在困难,需要求助书记。我家有两位老人,都八十多了,还是病人,一直都不能去外面打工,家里两个小孩,大的就读6年级,小的2年级,还有个侄子没有成家,我哥嫂都去世了,我老婆见我负担重离我们而去。因给父母看病,向国家贷款50000元。这样的压力我都没有享受过国家优惠政策,为什么国家什么扶贫我都没有?望领导来实查,在此求助领导帮助我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留言板关于“精准扶贫、国家惠民政策我该享受吗”的留言,已收悉。三合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深入你村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经查:三合乡胜利村严格坚持政策,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通过召开多次会议,群众认为你夫妻两人常年在外务工,加之铁佛镇上有商品住房一套,不符合精准贫困户条件,所以你家没有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你家庭出现困难,情况属实。经了解:因去年你父亲生病住院花钱很多,并于去年5月病逝;去年底,你母亲双脚不能正常行走,全靠双拐维持;因此,家里积蓄几乎花光。现在全家靠你一人打零工维持母亲与两个孩子的生活。综上所述,三合乡胜利村在评定贫困户时,你家衣食无忧,且还在铁佛镇街道购有商品住房,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鉴于你家目前困难的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力所能及的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解决你目前生活的困难。感谢你的留言!巴中市通江县三合乡人民政府2016年11月16日
【网民留言】
德阳肖家场路考路段,路很窄,车太多,学员考试很容易被突发情况挤死,本来路窄车多还必需加速至50码才算通过,这不是为难人吗?还有就是标志标识模糊,路上边路线看不清,哪里该限速哪里该加速也没提醒。希望省政府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尹力省长留言反映驾考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据调查,肖家场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线路是严格按照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国家标准进行设置的,即采用实际混合道路,且单向车流量每小时不得低于60辆的要求设置的且肖家场科目三考场是经四川省交警总队验收合格并备案的,考场线路不得随意变更。一、关于必须加速至50码才算通过的问题。按照公安部科目三道路技能考试评判标准,其中一条规定,考试中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和速度的扣100分,成绩不合格。其包括两层意思,(1)是在行驶中要选择正确的行驶车道。(2)是在行驶中合理使用车速。在考试实践中,有个别学员为了对付考试,考试全程3公里内均使用怠速行驶,导致无法考核学员的真实驾驶技能。因此考试系统要求学员在考试距离3公里内必须选择一段距离加速行驶,加速行驶距离约有几十米,用于全面考核学员对车辆的控制能力。二、关于考试路段标志标线的问题。目前公安部门已进行一次重新清理,进一步完善标志标线。特此回复,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是成都高新区城南晶座(天府大道南段1167号)的业主。最近,一份名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关于“城南晶座”小区业主土地证办理相关问题的咨询复函》、盖着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红章的文件,如今已经贴满城南晶座小区的各栋各单元。我们有点莫名其妙,一是这上面的内容与《成都商报》10月29日的报道差不多,二是我们根本不关心新版证书的编写制作问题,我们只是想拿到本该属于我们的包含土地分户权益的国土证。10月31日咨询现场有局领导(严)对证书的含权问题做了答复,也有工作人员解释了单证(房产证)换取和双证(国土证、房产证)换取的不动产证上的信息会有所不同(有录音、录像为证),这些答复和解释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复函上?难道是谣言?那按照复函上的提议“请小区业主不要轻信不实谣言”,这些国土分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我们信还是不信呢?作为业主,恳请政府领导为小区1218户居民做主,给我们包含完整土地分户权益的国土证,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利通城南晶座无法办理国土证的相关问题,经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国土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小区房屋竣工验收后开发商就应当到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截止目前,该小区开发商未备齐相关资料向高新国土分局申请办理相关土地登记手续。经查,“城南晶座”小区2011年竣工验收时,该项目的容积率已由原批准的4.99调整为5.47,规划建设部门也对项目超容部分进行处罚。高新国土分局依据相关增容费收取标准,按双评估方式,核定开发商需缴纳约1573万元增容费。但该公司到目前为止未缴纳增容费,因此高新国土分局也无法为小区业主办理分户分摊土地证。2016年底成都市中心城区将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向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虽然类似“城南晶座”小区存在遗留问题,但原则上不会影响小区业主的不动产权证的换发。另外,业主关心的新版证书的填写、制作问题,全国(含成都市)统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填写、制作《不动产权证书》。鉴此,请网友不要轻信不实谣言,并密切关注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的最新消息。届时,该中心将会公示具体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请业主按要求前去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新津县群益路的居民,群益路56号到70号占道经营严重,请领导管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获知您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立即要求城管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群益路56号-70号占道经营等”相关问题。2016年11月4日,县城管局(县治理办)协调五津街道,组织执法队员对上述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一是按照《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令店主进行了现场整改,拆除占道设施,将占道桌凳搬进店内,还原市容原貌;二是现场向店主宣传讲解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引导其自觉维护店外环境秩序。下一步,县城管局(县治理办)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对小区周边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的管理。感谢留言!
【网民留言】
省长,我是成都顶呱呱投资集团的一名员工,顶呱呱公司在成都多个地方都有办公地点,涉及到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等,旗下有多个公司,有接近2000多名员工,都是在员工上班满半年后才给员工购买最基本的社保,从来不买公积金,希望您能安排相关部门严查,并督促顶呱呱公司给我们员工及时补缴社保公积金。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调查,由于该网友未留联系方式,我处未能了解到具体相关情况。经查询社保系统,成都顶呱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我处登记参保,社保编码为329838,截至目前该单位无欠费,此前无投诉举报记录,现参保总人数为73人。我处已于2014年10月对该单位2014年7-9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了稽核,单位已对员工缴费基数差额部分予以了补缴,补缴金额为7676.88元。下一步我处将会加大力度督促单位规范参保。
【网民留言】
您好!听说各部门早期已经在治理温江金马的臭气问题,现已11月了,晚上依然有烧塑胶的刺鼻臭,请领导加大整治力度,还金马居民一个健康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温江金马晚上依然烧胶臭的留言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区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是花样年小区相邻天府家园社区旁的一拆迁空地有人焚烧垃圾所致,区消防大队迅速对焚烧垃圾处进行了灭火作业,同时天府街办组织力量对焚烧点进行了清理,落实了管控措施。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对区域的环保执法监察和管理力度,及时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坚决制止和查处乱烧垃圾、树叶、废塑料等产生废气异味的行为,减少空气污染。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百姓,参加了旅行社的九寨草原四日游,虽然旅途辛苦,一路美景确实让人心醉。回程时导游把我们带到茂县中国古羌城,然后又把所有游客交给古羌城的一个导购,我花了2774元买了一只银碗一个镯子。回家后,咨询工商、食药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他们说这些银饰没有合格证及成分检测数据,保健作用没有专业机构认定,不宜用来煮水喝及做为进食餐具,以免出现不良后果。后我亲自用银碗与普通瓷碗来保存牛奶比较,银碗的牛奶变质更快。拨打售后热线请求退货退款遭到强烈拒绝。请求政府领导,帮帮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维权,退款退货。为了不让更多人受骗,希望政府禁止景区购物点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能完善景点购物退货换货机制!让国人都能旅途愉快、购物放心、让四川美景美德声名远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协调,已退货退款,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非常感谢您对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茂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电话:)或阿坝州旅游投诉直通车()反映。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省道305望佳收费站从2009年11月16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期间还申请延期至2016年年底,据官方回复,此收费站还将继续办理延期收费手续。一再延期,说是建设贷款尚未还清,但未公示收费具体账目,什么时候到头?国家已经取消二级路段收费的大环境下,虽说这是一级路,但是此路段是荣县到自贡的必经之路,由于是开放性道路收费,造成不论走一公里还是十公里,全程都是一个价,而且此路段年久失修,坑坑补补。请省长关注下这些小县城,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自贡S305省道违法超期收费何时休省道305自贡荣县望佳收费站的问题”的留言收悉,自贡市交通运输局对此高度重视,通过认真调查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据调查,您所反映的“自贡S305省道”实为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以下简称此条公路)。为进一步提高此条公路交通条件,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吸引民间资金进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发〔2004〕3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BOT方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并报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批准,最终确定由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此条公路的建设及经营管理。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与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特许经营协议,由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总计投资人民币82,272万元,从2005年8月起开工,对此条公路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此条公路全长67.3公里(起于富顺县宋渡大桥,由南向北经12个乡镇止于荣县旭阳镇王家坝),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路基宽23米,沥青砼路面宽20米,中间设置2米宽绿化隔离带,至2009年9月实现全线通车,并于2012年完成了竣工验收。二、关于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有关问题:由于受汉龙集团案件影响,省工作组对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处置工作尚未完成,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收费性质还未明确。因此,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省道305线富顺至荣县段公路试收费期限的批复》(川交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试收费期限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一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因此,省道305线隆雅路富顺至荣县段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并未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并不存在违法超期收费的问题。感谢您的留言,并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们是自贡市南湖俊景小区3号楼业主,该楼属居民住宅,然而,香加家火锅店在此从事火锅底料的熬油、煎油、炒做等加工已一年多,没有任何净化、排烟措施,油烟往小区内排放,住户门窗不能开,苦不堪言。高新城管大队、小区物业、业主多次与老板协调,都无结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向尹力省长留言,反映南湖俊景小区香加家火锅店油烟扰民的问题,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经查,香加家火锅店租用南湖俊景2号楼201室,改造后与火锅店联为一体作为厨房使用,店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且油烟管道安装到本栋建筑物楼顶,做到了油烟达标排放。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店进一步检查排烟设备及排烟管道是否破损,如有破损情况立即修复;在制作食品时关闭门窗,防止油烟外泄造成直排现象。该店负责人表示按要求整改,执法人员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感谢您的留言!
设置首页-搜狗输入法-支付中心-搜狐招聘-广告服务-客服中心-联系方式-保护隐私权-AboutSOHU-公司介绍-网站地图-全部新闻-全部博文
搜狐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推荐:
来源:
免责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他媒体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将在24小时内作更正、删除等相关处理。